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公告
鄂东市监延强送告〔2024〕118号
鄂尔多斯市聚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7月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鄂东市监延强〔2024〕118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鄂东)市监延强制〔2024〕118号:我局决定自2024年7月2日起对全部物品(《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鄂东市监延强制〔2024〕118号)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 30日。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鄂东)市监延长强制〔2024〕118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丁玉荣 联系电话:0477-8183196
联系地址: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403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