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7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存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东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整改贯通协同合力日益增强,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178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74个(含特殊销号20个),整改率为97.8%,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违规问题35项,已做出处理29项。审计机关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相关建议64条。通过多方联动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促进财政资金下达拨付9272.06万元,追缴资金730.67万元,盘活使用资金377万元,收回闲置资金1516.68万元,清理往来款133696.06万元,确认国有企业收入2788.82万元,调整账表752.42万元,补记入账38.96万元,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修订制度21项,实现了以审促改、以改强管、以管防病。
(一)组织领导更加有力。今年以来,区委、政府先后召开4次会议调度审计整改工作,听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分析研判审计反馈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分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审计反馈问题清仓见底,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各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地。
(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及督促检查工作办法》,按照“建单挂号、指导整改、复核审核、整改销号、特殊销号”五个程序,全口径建立整改台账,全面实施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对照审计查出问题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清单台账,严格整改标准,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向9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审计建议函》,提出审计建议34条,督促其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牵头整治行业共性问题。印发审计督促整改函12份,深入7个部门开展现场督查。
(三)贯通协作更加紧密。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十条意见》,加快搭建贯通协同平台,制定出台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统计监督、国资监管的协同配合办法,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向纪委监委推送审计成果3批次145个问题,向组织部门推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9份、复函19份,向贯通协同监督平台推送重点审计问题16个,不断提高整改合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1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快财政资金下达拨付7802.94万元,清理往来挂账117470万元,出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7项。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未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上级关于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要求,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关于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到位8338.17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底,已下达7391.68万元,剩余946.49万元由区财政局根据部门申请及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指标。关于财政专户未纳入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专户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关于未及时处理往来挂账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应收、应付的对冲进行了处理。
3.财务监督管理方面。关于未全面推行公务卡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预算单位进行监督;关于对部门执行采购预算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向部门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低、无预算采购等预算单位下达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提示函》,加大检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预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关于未按规定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相应处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上年度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关于未及时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监管不到位和未有效盘活使用闲置资产,未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的问题,区财政局修订完善了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向区住建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天骄街道等7个一级预算部门审计反馈问题5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追缴资金620.33万元,归还原渠道27.81万元,调整账表51.86万元,促进资金盘活使用377万元,出台完善相关制度4项。
1.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3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部门未将收入及上年结余纳入本年预算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规定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一些部门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问题,区住建局今后将按规定对有关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区能源局已对相关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今后将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了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2.财务收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3个部门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11.72万元问题,相关部门已全额上缴财政;个别部门虚列支出、违规列支车辆运行费用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3个部门未及时清理挂账3年以上往来款项问题,部门已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等相关整改措施,分阶段进行整改;7个部门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相关部门已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账务处理。
3.内控管理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情况。2个部门车辆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重新建立了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部门车辆运行超预算支出36.69万元问题,区住建局按照要求将费用编入了2024年预算;个别部门临时聘用人员未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问题,已移送区人社局处理。
(三)重大政策跟踪及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实施专项审计4个,审计查出问题25项,目前,已整改21项,正在整改4项,促进资金下达拨付1469.12万元,统筹收回财政资金1516.68万元,追缴资金24.82万元。
1.2022年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874.22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资金全部下达。二是向已死亡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一卡通”补贴24.82万元问题,多发放的补贴款已全部收回。三是未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94.9万元问题,区农牧局已将补贴资金发放。四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未设定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区农牧局今后将严格执行绩效管理相关政策。
2.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未及时收回无需支付的预算资金1516.68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已通过年终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减收回。
3.有效扩大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赛台基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缓慢问题。二是北郊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不到位,无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4.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区机关事务中心对被征用隔离酒店管理存在漏洞,未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问题,区机关事务中心已按照整改要求与相关酒店重新核算了费用。二是区卫健委支出凭证附件不完整、要素不全,抗疫物资出入库手续不齐全、存在管理漏洞问题,区卫健委聘请第三方对防疫物资进行了清查,第三方出具了资产清查报告。三是部分抗疫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方舱医院等资产未按规定移交主管部门管理问题,国投集团、区公安分局已办理完资产移交手续,文旅集团、房运公司正在办理移交手续。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了区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天骄街道、团区委、市政服务中心、绿动能源集团等5个部门、1个国有企业共7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问题21项,已全部完成整改,调整账表14.38万元,补记资产38.96万元,清理往来款项16226.06万元,出台完善相关制度4项。一是一些主管部门对二级单位监管不到位,对所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未建立监管机制,无实质的监管活动问题,区住建局已完善监管制度,重新制定了《二级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二是个别部门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区市政中心已重新制定内控制度,区住建局对区市政服务中心应招标未招标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三是一些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区天骄街道重新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文旅集团、绿动能源集团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问题3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追缴资金85.52万元,确认收入2788.82万元,调整账表686.18万元,出台完善相关制度6项。一是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事前风险管理、业务经营管理不到位、未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资产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出租国有资产;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缺失,对子企业的用工、举债、考核、薪酬管理等约束不严,部分子企业内部管理粗放,子企业较多且经营效益不高,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未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不规范等20项问题,已移送区国资委对相关企业做出了处理。二是违规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已移送区人社局。三是部分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文旅集团已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重新进行了会计核算、注销7个闲置账户,绿动集团已将应收企业房租全部收回、应及时确认收入的已结算确认。四是未按规定设立内审机构问题,文旅集团已成立集团审计部。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在7个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5个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12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资产底数不清,5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账面在建工程、待摊投资、交付使用资产状况不清,1个部门未按规定对合并单位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清查登记问题,相关部门均已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对资产进行清查。二是资产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2个部门国有资产闲置问题,区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同意区能源局将闲置资产交于绿动商业管理公司使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分阶段整改。三是资产处置不及时,1个部门未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问题,区市政事业服务中心已清点一批废旧材料报财政局申请处置,残值收入已上缴财政。
3.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泊尔江海子镇草原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问题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部分资金使用未进行集体决策问题,泊尔江海子镇修订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行政处罚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区司法局向泊尔江海子镇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三是禁牧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泊尔江海子镇已建立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制定《禁牧管理办法》,与各村签订《禁牧工作责任书》,以网格化管理机制为抓手,从严开展禁牧工作;四是工程项目未办理占用草原相关审批程序问题,林草部门已批准相关草原用地。
(六)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被审计单位认真研究审计建议,对审计部门提出的64条建议积极采纳,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推进改革,有效防范经济活动风险。
(七)上年度整改工作跟进情况
上年度整改报告中反映的5项未完成整改事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从总体整改情况来看,目前还存在未按时完成整改、长效机制未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持续发力、统筹推进。有的问题整改涉及工程项目推进、土地盘活利用,需要通过项目建设来推动解决;有些问题整改需要履行相关程序,如部分抗疫资产未移交主管部门;有些问题整改涉及违法问题处置等,涉及利益群体较多,需要稳妥有序进行。
下一步,区人民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一次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责任,统筹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压实责任抓整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推进,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实整改成果,确保措施到位,真改实改,实现整改闭环。
(二)分类施策抓整改。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的原则,针对资金追缴类问题,加大追缴力度,做到依法依规、应征尽征、足额到位。针对工程项目类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针对手续办理类问题,紧盯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逐项分析研究解决,切实加快手续办理进度。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屡审屡犯”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全面查找工作短板和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拿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实现既要“即时改”,又要“长期立”,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审计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
(四)强化督查抓整改。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府重点督查范围,扎实推动审计反馈问题有效整改。对于整改工作不积极、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以严的督查、严的考核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本报告经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