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58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交政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58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东交政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公文时效 |

各社区: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发﹝2023﹞12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交通街道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请结合社区实际认真抓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3日
交通街道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旺季销售经营、运输、燃放、储存及产品质量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发﹝2023﹞128号)文件要求,保障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规范、安全,按照东胜区安委办统一部署,开展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整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二)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属地管理,细化清查摸排,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行业市场秩序,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工作,现成立交通街道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 亮 (交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邬奕良(交通街道武装部长)
成 员:柴二焕(交通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孙 霞(交通街道办事处吉劳庆社区书记)
贺 龙(交通街道办事处航空社区书记)
蔺 婷(交通街道办事处新村社区书记)
边 磊(交通街道办事处城庆社区副书记)
呼 禾(交通街道办事处锦绣社区书记)
杨 菁(交通街道办事处祥和社区书记)
张 宇(交通街道办事处健康社区书记)
邱克威(交通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干事)
高 敏(交通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干事)
三、工作时间
2023年11月23日-2月25日。
四、工作内容
(一)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的属地监管。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核把关,从严查处未经许可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零售店经营管理,严禁超量储存、不在指定地点储存、变相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业务和出店经营行为;加强零售店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经营储存场所使用明火设施,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设备,督促经营户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加强零售店周边管理,严禁在零售店附近试放烟花爆竹。
(二)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打非”专项行动。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非法经营、私设烟花爆竹仓库、不按规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发现并向执法部门反馈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违法私自销售炮竹行为。
(三)推进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摸排清查。排查辖区内闲置库房、民房院落、非烟花爆竹经营商铺存储、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对超市、零售店等无证经营售卖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摸排。
(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公共安全意识,引导安全规范经营;引导辖区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购买优质环保烟花爆竹产品,在安全场所进行燃放。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工作落实。街道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打非治违”工作,细化职责,加大排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街道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存储、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凡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上报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街道社区要广泛宣传,提醒广大居民、商户合法经营、安全存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整治排查,确保辖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大检查报表